来源:中国船舶报
一年来,海事金融的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未来对新领域的探索也不会止步。在第三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上,船舶融资租赁资产的证券化是一个热门话题。在国内,船舶融资租赁领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随着金融机构对新融资结构的探索和创新,越来越多的租赁公司正在考虑以资产证券化拓展船舶资产交易业务。
彻底变革的模式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路竞袆律师分析,资产证券化对船舶融资租赁将带来莫大的好处。在租赁业务做大做强之后,租赁公司在经营上很强的出表需求。资产证券化可以取得这样的效果。更重的是,在资产出表之后,租赁公司可以突破关于净资产倍数的限制,不再持有风险资产,也不再承担信用风险。这对租赁公司来说,是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上的彻底变革。
来自租赁公司的代表也认为,船舶作为航运生产的载体以及进行标准化质量管理的标的,具有权属清晰、价值易计量,有长期的现金流的特点。同时,船舶也具有不动产的周期性强和可频繁投资的特性。
“在我们接触过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中,还没有出现船舶融资租赁资产的标的。” 路竞袆介绍,目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对象主要是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等。一些与会企业正在探索发展融资租赁加资产交易的模式,资产证券化可以为这些企业所用。
真正实施障碍不少
但是,实施这种新的融资模式面临很多因素的制约。缺乏稳定的现金流就是一大难题。国开证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周松认为,航运市场总体低迷的态势没有改变,船公司运营和租约情况不理想,监管机构和投资人对此有很大疑虑。另一方面,稳定的现金流必然要求租约期限尽可能长。目前,干散货的租约一般只有1—2年,集装箱船租约稍长。因此,基础资产的构建存在很大障碍。
同时,大部分船舶登记在香港、巴拿马、利比里亚等地区,从资产证券化的角度来看属于境外资产。在境内比较火热的证券化市场中,这些租赁资产必然要面对市场准入和监管政策的难题。
在币种方面,租约或经营合同大部分是以美元为币种的合同,而境内更成熟的是人民币资金募集的市场。尽管国内金融市场对此已有所创新,但资金量毕竟不如在境外发行债券、发售ABS规模更加充裕。在成本方面,大型租赁公司融资手段已有很多,在当前资本市场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资产证券化的代价过高。
多措并举力图破冰
周松认为,通过大型租赁公司的带动,资产证券化才能逐渐成为投资人可以接受的产品。去年,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美国成功发售了一单基于船舶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对更多租赁公司来说,规模不大、评级不高必然造成市场接受度低。即使推出这种业务,发行成本也将大幅增加。
其次,针对现金流的问题,租赁公司可以筛选出一些有长期租约的多艘船舶,达到引入投资者和分散风险的目的。如果租约较短,循环购买是值得探讨的另一种方案。对船舶资产投资有需求的投资人,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定制化”提供一些证券化产品。
与会人士分析,和其他融资租赁资产相比,船舶融资租赁资产的证券化还需要考虑船舶所有权的转移、单一债务人集中度、租赁物抵押等问题。对此,只要提早筹划,很多难点是可以破解的。这对提高船舶资产的活跃度将起到积极作用。